时间:2022-07-20
大
中
小
来源: 交城县农业农村局
根据《吕梁市农业农村局吕梁市司法局关于印发<在全市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吕农发〔2021〕194号)文件精神,现对我县第一批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认定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期限为7日。如有异议,公众可在本信息发布之日起7日内,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,联系方式:0358-3523042。
交城县农业农村局